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能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B区,项目总投资34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300万吨/年4×65孔6.25米捣固炼焦及煤气净化回收装置、新建一套1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分两期建设,每期生产规模为5万t/年)及配套公辅工程;原10万吨/年苯加氢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原30万吨/年焦油加工装置扩建至40万吨/年。
根据有关规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51-5558027
邮箱:8497703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51-3060573
邮箱:yangj8924@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该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为http://www.nxshhky.com/news/html/?1049.html。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E-Mail向建设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示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6日,本次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